會展服務能否全權外包
日期:2016-03-01 / 人氣: / 來源:
會展作為一項服務類采購內容,究竟該如何進行采購操作? 什么樣的會展服務可以全權外包,什么樣的項目又該將策劃與實施分開?外包的會展項目采購中,如何靠制度擰干政府采購這條毛巾上的最后一滴水?
這些問題,上海、天津、貴州等將會展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省市都要面對。據(jù)上海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處副處長王周歡介紹,自2010年上海世博會之后,會展便列入了該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然而目錄及其配套相關文件都未提及會展類服務采購的詳細范疇。“會展類服務采購的管理目前還在探索中。”王周歡說。和上海一樣,天津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處長栗慶林告訴記者,天津并未提出采購人需將會展的服務與實施剝離開來等詳細管理要求。
會展采購實施詳細要求的缺失,是否意味著采購人單位與會展公司之間的合作模式就失去了規(guī)范呢?如前文案例所述,會展公司是否可承擔會展項目的展位收費、貨物采購等工作?
對此,記者采訪了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正在負責2012旅博會開幕式設計與實施和主場搭建設計與實施采購的陳先生。據(jù)他介紹,目前會展公司承擔業(yè)務的方式有2種,一種是承擔會展設計,這屬于傳統(tǒng)意義上的會展服務,公司以策劃方案投標;另一種會展實施,即采購會展所需的隔斷、展板等相關貨物。這類工作可能由前一家承擔設計的公司同時承擔,也可能是采購單位自行進行貨物類采購。
倘若上述2類采購均由某一家會展公司來操作,誰能保證該公司會將財政性資金用得恰到好處?
據(jù)一些業(yè)內人士介紹,會展公司受業(yè)主委托,控制資金的主要渠道是向業(yè)主提交預算。預算一旦生效,采購單位就按其預付資金給服務公司。業(yè)主在驗收環(huán)節(jié)考量會展公司在這個“拿別人的錢替別人辦事”的過程中有無以次充好的違約行為。這個環(huán)節(jié)里,審計工作是外包公司自己的事兒,對員工的采購工作進行監(jiān)督屬于公司維護自身利益的行為。“這是一種成熟的市場化運作方式。采購人單位本身不具備舉辦會展的職能,將會展服務外包給更加專業(yè)的會展公司,以期收到更好的效果。”陳剛給記者舉例子說,奧運會期間的食品采購就是委托一家名為奧瑪特的美國公司來負責。“這家公司的過人之處在于,他們有能力建立食品回溯機制。即每種食物的采購渠道都非常清晰透明,哪個環(huán)節(jié)哪種食物出了問題,很快能夠追究到相應供應商。”
“而您說的拿別人的錢給別人辦事導致資金使用率不高的問題,傳統(tǒng)政府采購中也是存在的,對此,政府采購歷來都有一套供應商誠信制約的辦法,一些不遵守合約的供應商可能會在某一段時間內被踢出某個政府采購市場。這就是說,商業(yè)公司在進行不正當操作時要付出更高的機會成本,這對他們而言是很不劃算的。”陳剛說。
“我比較贊同陳剛的觀點。目前我市會展服務采購的一些項目就是全權外包給會展公司來操作的。”栗慶林說。 (張靜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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